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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新函〔2019〕140号)安排,由中医中药中国行组委会主办的2019年度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已于近期启动。为做好重庆市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发现中医之美,引领健康生活”为主题,在全市征集推广一批优秀的艺术类作品、影像类作品、音频类作品、文创作品等,让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内涵深入民心。

  二、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征集具有中医药元素、贴近生活、内容生动、易于

  传播的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活动内容主要分为作品征集、作品遴选、宣传推广三个环节。

  三、作品征集

  (一)作品形式。

  1. 艺术类作品。中医药书画作品、中医药文化标识等。中医药文化标识包括祖传中医家规、家训、家风,中医药机构的徽、歌、训等中医药标志性的作品,有图案的需提供彩色电子版。

  2. 影像类作品。微视频、动漫、微电影等新媒体作品及公益广告、纪录片、文艺节目等。作品要以视频形式报送,要求报送视频画面清晰,可供二次传播使用,为MOV、MP4等格式1080P高清影像。微视频、公益广告时长原则上不超过1分钟,动漫、微电影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3. 音频类作品。要求音质清晰,完好无损,为WAV、MP3等格式。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4. 文创作品。包括生活用品类,如围巾、饰品、箱包、扇子等;办公用品类,如文具、办公摆件等;艺术装饰品类,如挂件、书签等。

  (二)征集渠道。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作品的遴选,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内作品的遴选,将征集到的作品择优推荐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将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再择优推荐至国家。国家将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分相结合确定优秀作品,对优秀作品进行公示并宣传推广。

  (三)有关要求。

  1. 作品蕴含中医药文化特色,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和感染力;着力彰显中医药魅力、弘扬大医精诚精神、指导群众养生保健。

  2. 所有内容客观、真实、科学,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无任何不良信息。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证、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报送作品不可夹杂药品、平台等商业宣传推广内容。

  4. 请各单位于2019年9月30前,将参选作品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书画作品、文创作品需报送作品原件,其他作品可报送电子版。在报送作品同时,将《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诚信承诺书》(附件2)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各区县活动成员单位作品及相关材料,由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5. 报送作品后,主办方具有其使用权(所有报送作品一律不予退还;报送作品均视为获得报送和制作单位或个人同意,主办方对作品有无偿用于公益宣传和纳入主办承办单位网站、网络平台的权利)。

  6.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在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免费使用。凡报送作品的单位及个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联系人:徐春燕,唐波;联系电话:67705034;电子邮箱:67706807@163.com;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邮编:401147。

  附件:1. 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申报表

  2. 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诚信承诺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关于组织参加2019年度中医药健康文化精品遴选活动方案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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