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下半年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通知
委办(2019—147)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机构:
当前,全市已进入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期和决胜期。为进一步提高灾害防范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市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对2019年下半年灾害趋势进行了分析预判,现就趋势预测情况及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气候趋势预测
(一)7—8月气候趋势。
预计2019年7—8月,重庆各地平均气温为24.5—29℃,大部地区比常年同期偏高0.5—1℃(图1);与去年相比,大部分地区偏低0.5—1.5℃。各地降水量为220—450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东北部和中部偏少1—2成,其余地区偏多1—2成(图2);与去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偏多3—5成。
(二)9—11月气候趋势。
预计2019年9—11月,重庆各地平均气温为14.5—19.5℃;与常年同期相比,西南部和东南部偏低0.3—0.5℃,其余大部地区偏高0.2—0.5℃(图3),与去年同期相比,大部地区偏高1—2℃;我市各地降水量在200—350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东北部、东南部偏多1成,其余各地偏少1成左右(图4),与去年同期相比,东北部偏多2—3成,其余大部地区偏少1—2成。
(三)12月气候趋势。
预计2019年12月,重庆各地平均气温为5—10℃,大部地区比常年同期偏高0.5—1℃(图5);与去年相比,大部分地区偏高1.5—2℃。各地降水量为12—25毫米,与常年同期相比,西部偏少1成,其余大部分地区偏少2—3成(图6);与去年同期相比,西部和东北部偏少4—6成,其余地区大致相当。
二、灾害趋势分析
(一)气象灾害。一是暴雨较2018年偏重。预计7—8月,我市有5场左右的区域暴雨性天气过程,暴雨重于常年和2018年。主要多雨时段是7月中旬和8月下旬。西部、西南部、东南部、长江干流宜宾至长寿段和乌江流域为暴雨洪涝易发区。二是干旱影响轻于2018年,高温热浪较2018年偏轻。预计7月中下旬开始,全市有20—25天的一般程度伏旱,干旱程度接近常年,较2018年偏轻。盛夏7—8月,我市极端最高气温大部地区为39—40℃,平坝、河谷地带可达40℃以上。城口和东南部等海拔较高地区的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高温日数少于20天,其余大部地区有20—30天,较常年略偏重,较2018年偏轻。三是初秋有连阴雨,局部有低温。9月中下旬全市大部地区有连阴雨,东北部的城口和东南部的酉阳、秀山等海拔较高地区有低温。
(二)洪涝灾害。下半年主城、西部、西南部和东南部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较去年同期偏多3—5成,西部、西南部、东南部、长江干流宜宾至长寿段和乌江流域为洪涝灾害易发区。下半年长江上游主要控制站的洪水总趋势为正常年景。年最高水位出现时间:向家坝站可能出现在8或9月,武隆站可能出现在7月,其余各站可能均出现在7或8月。境内其余大多数河流洪水趋势为小洪水,琼江、綦江、普里河、梅溪河、阿蓬江、郁江、酉水河等可能发生超警戒或超保证水位洪水,个别中小河流有发生中洪水的可能。大部分中小河流最高水位可能出现时间在7—8月。
(三)地质灾害。9月中下旬连阴雨天气可能诱发地质灾害多发,西部、西南部和东南部3个地区为地质灾害易发区。我市地震灾害震级水平4-5级,四川等周边地区发生有感地震的可能性较大,存在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
(四)森林火灾。根据预测,下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好于上半年,但夏季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下半年森林防火期为7月10日—10月10日,高森林火险时段主要出现在7月上旬至9月上旬(尤其以7月下旬至8月中旬为重点时段),全市大部份地区将出现20-50天的4-5级(高度危险和极度危险)森林火险天气。其中,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为5级(极度危险)的持续时间预计为13-15天,为全年的最高火险时段。主城、渝西及东北部、西部沿江河谷地区为林火多发地,其中缙云山脉的璧山区、沙坪坝区区域,中梁山脉的九龙坡区,长寿区、垫江县的明月山脉,长寿、涪陵交界的黄草山脉,巴南、南川交界以及南川、武隆等区域为林火高发地。
三、工作措施
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委属单位要切实认清今年自然灾害形势的严峻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压实各级责任,加强排查整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卫生应急准备、突发灾情处置、相关信息报送等相关工作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防患未然,对已排查出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要加快整改治理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整改重、难点台账,逐条推进、逐条销账。
(二)抓好关键重点,强化应急准备。针对7-8月区域暴雨天气过程和高温伏旱期,重点做好卫生应急人员、物资、装备、车辆等关键重点的应急准备,重点加强灾害高发期卫生应急队伍值班值守安排。针对气象预警信息偶尔不准确情况,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不可放松警惕,切实保障卫生应急准备有力、有序。
(三)科学开展处置,及时报送信息。发生自然灾害时,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快速、有序、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报送卫生应急处置信息。自然灾害造成卫生健康系统受灾、受损时,应在报送卫生应急处置信息时一并报送受灾、受损情况。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