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各委属医疗卫生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第958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
根据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16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学历、本科学历,学术型硕士/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二)2017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三)2018年全市统一招收的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型博士学位且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学员。
(四)既往参加全市统一组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未通过,并且符合国家关于补考次数相关规定的学员。
(五)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2016级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并轨研究生。
(六)符合参考条件的陆军军医大学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的军队学员和2016级军队计划临床医学(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二)专业理论考核按照中国卫生人才网发布的《专业理论考核大纲》实施。
(三)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按照《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范围》实施(另文通知)。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一)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2019年5月11日。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2019年5月12-17日。
(三)考场等具体信息以考生本人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流程
见附件1。
五、其他事宜
(一)考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实施,市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
(二)结业考核费:500元/人,其中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 150 元/人, 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350 元/人。报考学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培训基地统一将结业考核费支付至市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补考学员自行承担补考科目的考核费用。
(三)报考学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与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报名分别为两个网站,请各基地及时通知并督促学员完成报名。若因基地管理或学员个人疏忽而导致报名不成功,只能延期考核。
市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亚迪;联系电话: 81213966、63621100。
市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魏婧靖、秦子淋;联系电话:67706518。
附件:1.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报考
流程
2.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
报名汇总表
3.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申请表
4.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阶段考核培训记录汇总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
抄送: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
附件1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考核报考流程
一、基地收集、初审、上报报考学员资料(3月15-19日)各住培基地收集报考学员材料,认真审核资料内容,于3月19日前将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制件及报名相关资料提交至市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同时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553702783@qq.com。
(一)个人提供资料。
1.《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
2.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阶段考核培训记录汇总表》1份(附件4);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轮转登记手册》;
4.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复印件;
5.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6.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7. 变更培训基地或专业基地的学员需提供变更基地申请表复印件;
8. 减免培训轮转时间的学员需提供减免培训证明原件。
(二)培训基地提供资料。
1. 学员轮转安排计划;
2. 学员出科考试成绩。
(三)补考学员仅提供《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结业考核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3)。
二、资格审核(3月20-28日)
由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核考生资格,符合以下条件者具有参加结业考核的资格。
(一)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
(二)轮转计划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三)轮转手册填写真实、完整。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医考试成绩合格。
三、考核报名
(一)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
1. 考生网上报名:3月28日-4月8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登录网址: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考生入口-网上报名-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网上报名入口,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后打印报名表。
2. 现场网报确认:3月28日-4月10日。
(1)国家级住培基地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及报名表到本基地住培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网报确认。
(2)协同基地需收齐本基地考生的身份证、学历证、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及报名表,统一到主基地住培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网报确认。
(3)重庆医科大学、陆军军医大学并轨研究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医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及报名表,到培训基地住培管理部门进行现场网报确认。
(4)各主基地网报确认完成后,于4月16日前,统一将学员报名表等资料报送至市住培事务管理办公室。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网报确认的,视为无效考生。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考生网上报名:3月28日-4月8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http://ks.cqwsrc.com),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一)专业理论人机对话考核准考证打印(5月6-11日)。
考生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本人理论考核准考证。
(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准考证打印(5月6-12日)。
请考生登录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重庆市住院医师、护士规范化培训专区(http://ks.cqwsrc.com)打印本人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准考证。
五、考核地点
以准考证确定地点为准。
六、成绩查询
暂定6月24-28日(实际查询时间以国家公布时间为准)
七、合格人员名单公布(7月19日前)
在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www.cqwsrc.com)、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sjkw.cq.gov.cn/)公布。
八、结业证书办理
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者,由市卫生健康委颁发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2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结业考核学员报名汇总表
基地医院:(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执医证书编号 | 学历 | 培训专业 | 报考专业 | 培训起止时间 |
附件3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学员结业考核申请表
本人填写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
培训基地 医院名称 | 培训起止时间 | 报考 专业 | ||||||||||||
培训学科 | 联系电话 | |||||||||||||
培训 轮转 情况 | 时间 | |||||||||||||
科室 | ||||||||||||||
时间 | ||||||||||||||
科室 | ||||||||||||||
培训登记手册记录汇总表 | 填写附件4 | |||||||||||||
培训基地填写 | 出科 考试 成绩 | 科室 | ||||||||||||
成绩 | ||||||||||||||
科室 | ||||||||||||||
成绩 | ||||||||||||||
注:出科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 | ||||||||||||||
培训基地意见 | 基地主任签名: | |||||||||||||
培训基地医院资格审查意见:
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卫生健康委资格审查意见:
单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本人承诺,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无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行为。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承诺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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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9年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学员阶段考核培训记录汇总表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培训专业 姓名 联系电话
培训登记项目 | 学习病例例数 | 基本技能完成例数 | 手术完成例数 | 参加抢救病人例数 | 参加门诊诊治病种例数 | 参加病历讨论次数 | 参加教学查房次数 | 参加学术活动次数 | 参加其它形式学习次数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
科室 | 要求完成 | |||||||||
实际完成 |
填表说明:1.科室按培训手册登记顺序填写。
2.如培训手册没有要求完成例数,对应栏填“0”,实际完成例数如实填写。
表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往下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