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等239个地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国中医药医政发〔2019〕1号)精神,我市涪陵区、渝北区、巴南区、潼南区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命名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4个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38号)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建设成果,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中医药发展作出新贡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