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各委属(代管)单位:
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编办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6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部门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工作由委人事处牵头,委组干处、财务处、审计处、离退处配合共同完成。委人事处要加大对委机关和委属(代管)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认真清理机构编制及在编人员情况,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委组干处要进一步加强处级及以上干部综合管理。委财务处要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委审计处要把查处委所属(代管)单位“吃空饷”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委离退处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综合管理。委机关各处室要严格规范本处室人员日常管理。
各委属(代管)单位要把建立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作为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长期性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要明确界定“吃空饷”问题情形范围,加强规范管理,既要依照政策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又要惩防并举、预防为主。各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吃空饷”问题举报电话、邮箱,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举报线索核查处理,向实名举报人反馈结果。并于每年5月、11月中旬前上报本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成效数据(详见附件),每年12月中旬前上报本年度“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总结。市卫生计生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防治“吃空饷”问题督查行动。
市卫生计生委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67706581,传真:67706581
举报邮箱:cqwsrs@163.com。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