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计生委、总工会,两江新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社会发展局、总工会,万盛经开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卫生计生局、总工会,市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寻找展示活动,选树一批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乐于奉献的医务工作先进典型。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深化卫生计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推动文明行业建设为核心,以弘扬精湛的医术、高尚的医德和良好的医风为目标,以“最美医务工作者”寻找展示活动为载体,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进一步见贤思齐,打造一支思想端正、爱岗敬业、忠诚履职、作风扎实、业务过硬、无私奉献的医务工作者队伍。
二、推荐范围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从事一线工作的医生、护士、药师和医技人员。
三、推荐条件
1.爱国守法、廉洁自律。坚定拥护和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工作制度、行业规范;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不收受医药企业的贿赂,无商业贿赂及其他违法行为。
2.医德高尚、作风优良。热爱医疗卫生工作,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平等对待、关爱每一位患者,真诚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高尚的医德和职业风范,连续三年医德考评在90分以上;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无医德医风有效投诉事件。
3.爱岗敬业、扎根一线。具有相应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连续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一线工作三年以上,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真实突出,深受同事、群众的肯定和认可;能积极参加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4.严谨务实、努力创新。责任意识强,近三年无重大差错事故;刻苦钻研业务、技术,拓展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引领本地区相关专业技术水平发展。
5.近三年内获省部级以上各类表彰的医务工作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四、推荐名额
(一)市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推荐“最美医务工作者”3名,其中医生组1名、护士组1名、药师和医技人员组1名。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推荐本辖区“最美医务工作者”3名,其中医生组1名、护士组1名,药师和医技人员组1名。
五、遴选程序及办法
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成立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寻找展示活动组委会(简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科文卫体工会。推荐工作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工会择优推荐、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初评、公众投票和市级行业学会评选、专家评审、市组委会审定、社会公示、总结表彰、事迹宣传的程序进行。遴选办法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 申报、推荐(2017年6月29日— 7月31日)
各区县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并经同级纪检组织审核和党组织同意后,填写《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申报表》,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向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报,经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工会组织专家评选审核,并经所在区县宣传部、文明办同意后,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市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申报表》,经同级纪检组织审核和党组织同意,上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二)初评阶段(8月1日—10日)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遴选60名“最美医务工作者”作为正式候选人,其中医生组20名、护士组20名、药师和医技人员组20名。
(三)终评阶段(8月11日—8月31日)
1.在市总工会、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和“渝工娘家人”(可通过扫描市总工会门户网站下端二维码下载渝工娘家人APP客户端投票)设立投票栏,并开通微信投票平台,简要展示候选人事迹,接受社会公众投票,投票有效时间为:2017年8月17日0时至8月26日24时。
2.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召集医疗、护理、药学、医技专家评审。专家评审分值和公众投票分值比重为7∶3,按照总分值排出每组名次。其中,医生组、护士组、药师和医技人员组每组第一名可推荐申报“重庆五一劳动奖章”,前10名人选作为“重庆市最美医务工作者”正式人选,各组其余10名作为提名奖正式人选。
3.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的终评名单在市总工会和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由组委会办公室报请活动组委会同意,成为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公示期间确有异议、查有实据的候选人取消评审资格,替补候选人依照评审总分排名按序递补、公示。
(四)展示阶段(9月底)
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计生委、市总工会联合举行重庆市“最美医务工作者”发布大会,对获奖者颁发证书、予以通报表扬。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重庆市“最美医务工作者”寻找展示活动有助于加强和改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有助于展示医务工作者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良好形象。各推荐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意见征求和材料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面向一线,公平公正。寻找展示活动要面向一线医务人员,使评选活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和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要坚持公开公正、优中选优、真实可信的原则,评选全过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获评者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三)认真组织,加强宣传。各推荐申报单位在推荐人选公示结束,经同级纪检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10份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材料主要包括:申报表、详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蓝底、职业装,照片电子档约500K)、辅助材料(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活动组委会将联合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等市属主要媒体,并利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加强宣传。各区县(自治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注重整合宣传手段实现有效传播,坚持统筹谋划、精准发力、广泛覆盖,依照活动节点梯次推进、持续发力,突出重点,深入宣传获奖者先进典型事迹,确保宣传工作有影响、有声势,推动先进典型事迹深入人心,在全市医务工作者中掀起“学先进、当先进”的舆论热潮,为促进我市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系列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相关单位在评选过程中,如有不明事宜,请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联系人张琪、利益,电话67706877、15123396248;市教科文卫体工会联系人吴庆高,电话63850305。资料报送邮箱841385424@qq.com,书面材料投递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612室(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利益收。
附件:1.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寻找展示活动组 委会成员名单
2.重庆市首届“最美医务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总工会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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