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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6-0005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4-10 [ 发布日期 ] 2026-04-10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重庆医药高专、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十三院、重大附属肿瘤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公卫中心、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市中医药发展中心、市卫生人才中心、市卫生健康科发中心,西南医院、新桥医院: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规财函〔2026〕26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三批下达重庆市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预算14740万元(含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示范试点项目6000万元)、年度总体目标4个、绩效指标49个,下达项目任务12个、下达重点项目1个。全市全额下达资金预算14740万元,分解下达项目14个,任务量814个,涵盖41个区县(包括两江新区、高新区)的65个资金使用单位和24个市级资金使用单位。

2026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3月16日,所有项目按要求完成自评,其中83个项目29个资金使用单位接受了第三方机构的现场抽查和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系统填报率100%、审核率100%、第三方核查率100%。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资金执行、自评得分、核查得分、抽查得分等指标综合评分,同时结合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对区县和市级单位进行评价,按照90分(含)—100分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60分(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的标准,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序号

级别

区县/单位名称

绩效评价结果

1

区县

两江新区(原两江新区)

2

区县

两江新区(原渝北区)

3

区县

两江新区(原江北区)

4

区县

万州区

5

区县

黔江区

6

区县

涪陵区

7

区县

渝中区

8

区县

大渡口区

9

区县

沙坪坝区

10

区县

九龙坡区

11

区县

南岸区

12

区县

北碚区

13

区县

巴南区

14

区县

长寿区

15

区县

江津区

16

区县

合川区

17

区县

永川区

18

区县

南川区

19

区县

綦江区

20

区县

大足区

21

区县

璧山区

22

区县

铜梁区

23

区县

潼南区

24

区县

荣昌区

25

区县

开州区

26

区县

梁平区

27

区县

武隆区

28

区县

城口县

29

区县

丰都县

30

区县

垫江县

31

区县

忠县

32

区县

云阳县

33

区县

奉节县

34

区县

巫山县

35

区县

巫溪县

36

区县

石柱县

37

区县

秀山县

38

区县

酉阳县

39

区县

彭水县

40

区县

万盛经开区

41

区县

高新区

42

市级单位

重医附一院

43

市级单位

重医附二院

44

市级单位

重医附属儿童医院

45

市级单位

市人民医院

46

市级单位

市中医院

47

市级单位

重庆医药高专

48

市级单位

市急救医疗中心

49

市级单位

市十三院

50

市级单位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51

市级单位

市公卫中心

52

市级单位

重庆三峡医专附属中医院

53

市级单位

市卫生健康信息中心

54

市级单位

市中医药发展中心

(原市人口家庭发展中心)

55

市级单位

市卫生人才中心

(原市卫生服务中心)

56

市级单位

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中心

(原市国家职鉴所)

57

市级单位

西南医院

58

市级单位

新桥医院

59

市级单位

重庆大学

60

市级单位

重庆医科大学

61

市级单位

西南大学

62

市级单位

重庆中医药学院

63

市级单位

重庆三峡医专

64

市级单位

市中药研究院

65

市级单位

市药物种植研究所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各单位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资金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的闭环,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要加强财务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快业务和财务部门的融合,建立有效沟通机制,提升全市中医药项目绩效管理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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