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部分执业地址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申请注销部分执业地址,经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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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号 |
被注销的机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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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第一医院 |
综合医院 |
唐永岗 |
562504500108210911 |
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佳路1号、重庆市永川区萱花路285号、重庆市永川区桂山路5号 |
上述医疗机构的执业地址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2026年2月9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在该注销的执业地址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