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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294 [ 发文字号 ] 渝卫通〔2025〕25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发布日期 ] 2025-12-29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存济口腔医院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存济口腔医院未按规定参加医疗机构校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类别

法定代表人

登记号

被注销的机构地址

重庆存济口腔医院

口腔医院

吕陈铮

PDY96289250010519A5112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7号力帆中心3号楼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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