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民生信息>医疗卫生>医政管理
>
重点工作
|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5-00294 | [ 发文字号 ] | 渝卫通〔2025〕25号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9 | [ 发布日期 ] | 2025-12-29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存济口腔医院注销的通告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庆存济口腔医院未按规定参加医疗机构校验,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市卫生健康委依法予以注销,现通告如下:
|
被注销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登记号 |
被注销的机构地址 |
|
重庆存济口腔医院 |
口腔医院 |
吕陈铮 |
PDY96289250010519A5112 |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7号力帆中心3号楼 |
上述医疗机构已经我委依法注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