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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委,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发展改革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农林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8-2025年)》,优化推广渝产道地药材生态种植模式和良种繁育技术,推动渝产道地药材提品质、树品牌、增效益,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拟择优建设一批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现将基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重庆市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

2.基地种植药材品种种质资源明确,采用间作、套种、轮作、混种、仿野生、林下种植等生态种植模式,强化生态中药材质量保障,实现肥料、农药减施,提质增效,能够凝练优化生态种植技术体系或技术规程,具备产地初加工能力。

3.种植区域相对集中,具有较大规模,生态种植效益显著,示范带动效应强。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其中核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核心区是指集中连片采用生态种植的区域)。

4.种植药材品种须为渝产道地大宗药材品种,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被列入《重庆市农业经济作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渝十味”道地药材产业带建设的中药材品种;

(2)已获得国家药监局GAP认证;

(3)已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的药材品种;

5.生态种植基地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重庆市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

1.申报主体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材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

2. 基地种植药材品种种质资源明确,开展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炼和优化良种繁育技术,能够凝练优化良种繁育技术规程,具备种子种苗繁育相应的设施设备条件和能力。

3.繁育区域相对集中,面积不少于50亩或能满足繁育10000亩以上种植基地所需种源,其中核心区繁育面积不少于10亩(核心区是指集中连片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区域)。

4.繁育品种已获得中药材良种认证或新品种鉴定,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已被列入《重庆市农业经济作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渝十味”道地药材产业带建设的中药材品种;

(2)已获得国家药监局GAP认证;

(3)已被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的药材品种;

5.申报主体持有良种证书或新品种鉴定证书,若无证书可与持有良种证书或新品种鉴定证书者联建基地。

6.良种繁育基地在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遴选程序

(一)单位申报。各区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委组织辖区内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填写《重庆市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重庆市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区县推荐。由各区县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委对本地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和负责,可择优推荐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和良种繁育基地各不超过1个。

(三)市级评审。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对拟认定对象进行实地核查,将评审认定结果按照程序挂网公示后确定基地名单。

三、其他事项

请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和推荐表(附件3,一式1份),报送至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文档(命名格式:区县+申报类别+申报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联系方式

市中药研究院,师萱:18523171853;市卫生健康委,唐波:15223789422;市农业农村委,杨福满:13883233667。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路34号重庆市中药研究院,师萱;邮编:400065。

申报材料报送邮箱:115412037@qq.com

附件:1.重庆市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2.重庆市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

      3.区县推荐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年5月2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pdf
附件2:重庆市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pdf
附件3:区县推荐表.pdf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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