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代管)单位,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陆军特色医学中心、陆军第九五八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国中医办发〔2021〕3号),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动中医药成为群众健康促进的文化自觉,决定举办“‘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挖掘中医药精髓,弘扬中医药文化。
二、活动对象
全市中医药从业者、中医药爱好者。
三、活动内容
微视频作品内容须紧扣大赛主题,挖掘中医药内涵,展示中医药领域各界人士精神风貌,体现人民群众中医药的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组织形式
(一)本次大赛实行属地化组织原则,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和个人作品征集并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市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作品征集直接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医药企业由市中医药行业协会征集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以个人名义参赛的,直接发送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内容和格式审查后进行网络推选,最终由专家评选确定获奖结果。
(二)参赛者根据《“‘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作品创作要求》(附件1)创作参赛作品。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需填写《“‘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件2),并签署《“‘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作品承诺书》(附件3)。
(三)市卫生健康委将把本次大赛中的优秀作品运用到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活动中,共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深入开展。
(四)本次大赛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新华网重庆频道承办,设组委会,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五、奖项设置与评选方式
(一)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单位若干,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获奖的优秀作品将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重庆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新华网进行展播。
(二)评选方式
1.网络推选。经内容与格式审查合格后的作品由新华网重庆频道推送至网络平台并进行大众网络投票。
2.专家评选。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选专家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并确定大赛结果。
六、工作及进度安排
(一)即日起,各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广泛宣传、征集作品,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件2)、作品承诺书(附件3)、组织(成员)单位信息表(附件4)、作品汇总表(附件5)的可编辑电子件(word格式)和盖章扫描件(PDF格式)及作品汇总后统一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以个人名义参赛的,将“‘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报名表(附件2)的可编辑电子件(word格式)和作品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扫描件(PDF格式)及作品直接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大赛承办方对提交的作品进行内容和格式审查。
(二)2022年7月31日前,经内容与格式审查合格的作品在网络平台展示并进行大众投票。
(三)2022年8月31日前,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作品评选并确定大赛结果名单。
(五)2022年9月,市卫生健康委根据专家评选结果公示获奖名单并发放荣誉证书及奖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华侨:18580703952 (新华网);材料受理邮箱:fxzyyzm@126.com。
附件:1.“‘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作品创作要求
2.“‘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报名表
3.“‘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作品承诺书
4.“‘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组织(成员)单位信息表
5.“‘渝’见中医药”微视频大赛作品汇总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