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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发)关于加强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疾控中心、市中医院:

为加强我市中医医院艾滋病检测能力建设,提高艾滋病检测工作质量,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安全,经研究,现就加强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要高度重视艾滋病预防、检测工作,认真开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规范化建设,按照《重庆市艾滋病实验室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方案》《重庆市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年度质量考评管理办法》等相关技术规范(可在市卫生计生委官网下载),加大辖区内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管理制度、技术人员、基础设施设备等规范化建设。

二、积极开展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达标建设。对中医医院已通过市级验收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每年应参加重庆市艾滋病确证中心实验室年度标本抽检,验收期满5年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应接受复评。

三、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未通过市级验收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市级评审验收。其它二级中医医院应在2018年12月底前,建设好规范化艾滋病筛查实验室。

四、市疾控中心应积极做好我市中医医院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建设的技术指导、培训和评价工作,切实提升中医医院艾滋病检测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附件: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艾滋病实验室相关技术规范的通知(渝卫疾〔2012〕28号).doc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附件下载:

2017041911575114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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