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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7-0229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7-12-25 | [ 发布日期 ] | 2017-12-25 |
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庆火锅毛肚》及《重庆火锅鸭(鹅)肠》的通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庆火锅毛肚》及《重庆火锅鸭(鹅)肠》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重庆市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审查和清理,鉴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涵盖《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重庆火锅毛肚》(DBS 50/ 001—2011)及《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重庆火锅鸭(鹅)肠》(DBS 50/ 002—2011)2项标准中涉及产品的食品安全要求,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废止该2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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