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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教委(教育局),两江新区社发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高校,市卫生健康委各委属(代管)单位,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全面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共同制定了《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25年1月26日



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方案

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是健康中国和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年)》《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和全面素质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卫生健康和教育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医教协同促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加强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干预处置和技能培训等各环节的协作,推动形成早预防、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的综合管理模式,提升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素养和应对生活挑战的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环境,为全市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策略与措施

(一)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完善“五育润心”心理健康教育体系,确保中小学每学期不少于10课时的心理健康课程,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ABC等级培训与认证工作。鼓励学校举办心理健康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和能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加强与学校、社区、家庭合作,规范开展心理健康巡讲进校园、进社区活动。

2.开发心理健康教育资源。组织编写适合儿童、青少年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读本、科普读物、课程资源和宣传资料,涵盖认识自我、尊重生命、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升学择业以及生活和社会适应等内容。推广针对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服务包和工具包。建立心理健康知识资源库,定期更新发布核心知识。

3.创新心理健康宣传方式。利用互联网、APP、社交媒体等平台,开展心理健康微课、直播讲座和在线咨询等活动。在“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睡眠日”等重要节点,通过多渠道发布心理健康小提示、心理漫画、专家访谈等信息,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实效性。

(二)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筛查评估行动

4.加强心理健康监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监测机制,构建市、区县、学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监测体系。各学校每学年应对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开展至少1次心理健康测评,动态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

5.健全分级转诊转介机制。畅通中小学生儿童青少年心理服务绿色通道,建立转介机制,依托12356心理援助热线,为儿童青少年提供“7×24小时”心理咨询服务。学校通过心理健康测评、师生报告等途径及时发现可能潜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经评估需转介干预治疗的学生,启动转介程序。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或者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专业评估与诊断,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心理咨询、指导或治疗。医疗保健机构为心理困境儿童心理干预提供技术支持。

(三)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6.提升心理专科服务能力。加强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心理科建设。到2025年,所有独立设置的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均达到二级精神卫生中心标准,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心理科设置率超过70%,妇幼保健院和公立儿童专科医院心理科设置率超过80%,甲级乡镇卫生院、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100%心理咨询室全覆盖。

7.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市级确定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市人口计生研究院附属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卫中心等6所医疗机构作为市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对口区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转会诊等工作(附件1),建立双向协作关系,定期派员下沉指导。

各区县依托精神卫生中心、妇幼保健机构或其他专业机构设置区县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转会诊、服务质控等工作。

8.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心理科、精神科医师人才队伍建设,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专业知识纳入专科医师转岗培训、规范化培训和儿科医师的“三基三严”考核内容。成立重庆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专家组,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老师到专业机构进修学习,提升学校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和风险识别能力。

三、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教委。牵头负责总体协调,联合制定政策规划,健全心理健康工作“四位一体”部门协调机制,负责市级师资培训,指导项目实施和评估。

(二)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制定并落实本区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监督指导区县内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确保其提供专业、高效的心理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队伍的整体水平。

(三)区县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在校学生心理监测评估,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心理健康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有效实施。指导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质量。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水平。建立家校沟通机制,促进家长与学校共同关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

(四)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提供心理个性化评估与筛查、心理健康大数据监测、心理咨询及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开展心理减压调适、家庭关系指导、专注力训练等特色活动;利用多种渠道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与教育;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与有关科研单位、院校及专业医院建立联系;对于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专业干预机构。

(五)中小学校。落实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增强学生的心理自我认知与应对能力;创建积极的校园文化,减少学生心理压力;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业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与援助;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帮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应加大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

(二)促进信息共享。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教育部门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伦理道德规范下,指导辖区相关医疗机构与学校健全儿童青少年心理信息共享机制,严格保护隐私,推动信息化管理。

(三)鼓励科研创新。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动心理健康服务技术的普及和应用。推广使用信息化手段,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APP等,提高心理健康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四)培育推广经验。建立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各项工作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支持区县、单位创新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探索积累经验,打造典型标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1.市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口区县安排表

        2.中小学心理健康风险学生转介单


附件下载:

附件1:市级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对口区县安排表.doc
附件2:中小学心理健康风险学生转介单.doc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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