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 > 处罚决定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3-0022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09-19 [ 发布日期 ] 2023-09-19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公示

序号

决定书编号

被处罚主体

事实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1

渝卫医罚〔2023〕4号

陈兰兰

陈兰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罚款20000.00元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