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 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6-01-27 [ 发布日期 ] 2026-01-2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新增执业地址执业登记前的公示

近期,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向我委申请在现有执业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新齐社区)基础上,新增执业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环城南路32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

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机构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新齐社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环城南路32号(新增)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床位数:200张(新增执业地址不设床位)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精神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门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门诊)******

法定代表人:杨宇

以上内容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cq.gov.cn)和拟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6年1月27日—2月3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023—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