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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四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四批标准化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涪陵区精神卫生中心等10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了第四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单位自评和现场评审,拟确定6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为二级精神卫生中心(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慢病防控处反映。如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023—67844185;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附件:重庆市第四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名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重庆市第四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序号

单位

1

涪陵区精神卫生中心

2

沙坪坝区精神卫生中心

3

铜梁区精神卫生中心

4

云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5

巫溪县精神卫生中心

6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卫生中心

                                  以上均为二级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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