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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新增执业地址设置审批前的公示

近期,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向我委申请在现有执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西街26号、重庆市合川区合阳城街道营盘街155号)基础上,新增执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金马村13社)的设置审批。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拟设置审批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设置主体: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机构级别:三级

机构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三庙镇西街26号、合川区合阳城街道营盘街155号、合川区钓鱼城街道金马村13社(新增)

所有制形式:全民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床位数:560张(新增6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科;精神康复专业/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法定代表人:王明强

以上内容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网址:http://wsjkw.cq.gov.cn/)和拟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4日—12月10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联系。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联系电话:023—67706612。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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