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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19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5-08 [ 发布日期 ] 2024-05-08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周期性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年度医院评审计划,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依据《重庆市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对重庆市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开展了周期性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重庆市人民医院、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垫江县人民医院、黔江中心医院周期性评审结论为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如公示期内有不同意见,请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94849,传真:023-67706026,电子邮箱:cqyzyg@cq.gov.cn。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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