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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4-0008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医疗机构注销的公示

医疗机构名称:重庆新颐尚血液透析中心

医疗机构类型:血液透析中心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刘东擘

医疗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南区路万吉商务大厦2楼

医疗机构注销理由:未按期校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健康委依法注销重庆新颐尚血液透析中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注销登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

受理电话:023—67706610

联系地址及单位: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邮政编码:401147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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