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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级复核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183号)要求,2023年11月和12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两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级复核评审。经初审和组织专家现场复评,41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甲级标准,通过市级复评,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8日—1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信要签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未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重庆市卫生健康委 基层处;

联 系 人:颜老师;

联系电话:023—67706597;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邮    编:401147。


附件: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级复评通过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甲级复评通过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家)

涪陵区龙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渡口区茄子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南岸区南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渝北区龙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川区陈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永川区胜利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荣昌区双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奉节县永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石柱县南宾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两江新区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甲级乡镇卫生院(30个)

涪陵区马武中心卫生院

巴南区安澜镇卫生院

江津区石门中心卫生院

江津区德感中心卫生院

江津区先锋中心卫生院

江津区杜市中心卫生院

永川区吉安镇卫生院

南川区南平镇中心卫生院

大足区龙岗中心卫生院

大足区珠溪中心卫生院

铜梁区平滩镇卫生院

铜梁区大庙镇中心卫生院

潼南区双江中心卫生院

荣昌区荣隆镇中心卫生院

开州区中和镇中心卫生院

开州区和谦镇卫生院

梁平区新盛中心卫生院

丰都县社坛中心卫生院

忠县官坝中心卫生院

云阳县故陵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新民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吐祥镇卫生院

巫山县大昌镇中心卫生院

巫山县庙宇镇中心卫生院

巫溪县峰灵镇卫生院

巫溪县塘坊镇卫生院

石柱县西沱镇中心卫生院

秀山县榕溪镇中心卫生院

酉阳县龙潭中心卫生院

万盛经开区青年镇中心卫生院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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