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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670604W/2023-003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发布日期 ] 2023-12-14

关于江津区、璧山区、合川区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按照国家《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院评审专家对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璧山区妇幼保健院、合川区妇幼保健院开展了评审,评审结果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拟确定江津区妇幼保健院、璧山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合川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重庆市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3-67705041,电子邮箱:cqfyjk@163.com。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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