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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3-0024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11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二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庆市标准化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内外专家,对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等18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开展了第二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
经过资格审查、单位自评和现场评审,拟确定6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精神卫生中心、2家区县精神卫生中心为二级精神卫生中心(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8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反映。如个人反映问题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传真:023—6770657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重庆市第二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名单
序号 | 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等级 | 单位 |
1 | 三级精神卫生中心 | 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九龙坡区精神卫生中心、忠县精神卫生中心(重庆三峡民康医院)、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 |
2 | 二级精神卫生中心 | 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南岸区精神卫生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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