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庆市首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重庆市标准化区县精神卫生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单位自评、专家评审和市卫生健康委审议通过,现将重庆市首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结果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反馈意见。个人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3月5日
联系电话/传真:023-67706572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处)
邮政编码:401147
附件:重庆首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通过单位名单及创建单位名单(2022年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重庆首批区县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评审通过单位及创建单位名单(2022年度)
序号 | 标准化精神卫生中心等级 | 单位 |
1 | 三级精神卫生中心 | 长寿区精神卫生中心 |
2 | 二级精神卫生中心 | 北碚区精神卫生中心、酉阳县精神卫生中心 |
3 | 三级精神卫生中心创建单位 | 巴南区精神卫生中心、合川区精神卫生中心、綦江区精神卫生中心、大足区精神卫生中心、垫江县精神卫生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