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名称: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医疗机构类型:二级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刘家胜
医疗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三路2号
医疗机构注销理由:机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健康委依法注销重庆市江北区精神卫生中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注销登记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
受理电话:023-67706610
联系地址及单位:渝北区龙山街道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邮政编码:401120
公示单位: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示日期:2023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