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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21-00128 |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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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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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
2021-02-07 |
重庆市161家可开展核酸检测医疗机构名单及预约方式
为满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社会需求,本市单位和个人可按照自愿自费原则,在以下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相关费用和流程请咨询各受理机构。
附件: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