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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8-023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8-03-29 | [ 发布日期 ] | 2018-03-29 |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公示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经以县(区)为单位创建自评、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评审推荐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现场评审,涪陵区、潼南区、巴南区、渝北区被确定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证先进单位建设质量,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49号)有关程序要求,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涪陵区、潼南区、巴南区、渝北区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4月4日17时前,以信函形式向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报,也可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报。我们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
举报信邮寄地址:
1. 渝北区旗龙路6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医政处
邮编:401147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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