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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7-0218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7-05-02 | [ 发布日期 ] | 2017-05-02 |
关于忠县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复评合格的公示
关于忠县人民医院
二甲综合医院复评合格的公示
2017年3月29日—31日,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按照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和《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对忠县人民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复评工作。经现场评审和复核,忠县人民医院复评结果为合格。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7年5月2日-5月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我委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政医管处
邮编:401147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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