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通知公告
>
工作公示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670604W/2017-0215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市卫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17-01-05 | [ 发布日期 ] | 2017-01-05 |
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公示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对2016年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函[2016]324号)精神,重庆市巴南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涪陵中心医院、重庆市长寿区人民医院三家复审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医院三家新申报单位被遴选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候选单位。为接受社会监督,保证示范单位建设质量,受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现对我市六家候选示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17年1月5日至1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
举报信邮寄地址:
1、重庆市渝北区旗龙路6号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医政处
邮编:401147
2、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邮编:100027
3、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邮编:100044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