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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104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答复函〔2025〕51号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中医药人才高地的建议》(第1048号)已收悉。经与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一是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依托市级人才专项“一人一策”支持中医药相关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2023年以来引进市外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来渝建立工作室39个。二是创新人才培养举措。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印发《重庆市“巴渝岐黄工程”行动计划》《加强新时代重庆中医药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等人才培养专项举措,分层分类培养本土中医药人才,评选重庆市名中医173名、重庆市基层名中医80名,巴渝岐黄学者15名、巴渝青年岐黄学者30名,设立中医药领域国家级博士后科研站2家、市级博士后科研站10家。培育获评国医大师2名、全国名中医6名、全国高等院校中医药教学名师1名,青年岐黄学者3名,164人入选国家“岐黄工程”培养计划名单。
(二)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发展。一是支持硕博士学位点平移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分别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报重庆中医药学院学科专业、教育教学、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组织保障方面的工作情况,对接国务院学位办,推进学位点平移工作的开展。二是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专业建设,现有本科专业11个,学生3445人,直属附属医院或教学基地15家,初步形成以中医药为主体的学科专业体系。三是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人才平台、项目建设。支持立项重庆市中医药创新团队1项、重庆市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2项、巴渝岐黄学者人才培养项目4项、巴渝岐黄学者青年人才培养项目4项。
(三)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健全院校教育体系。定期开展产业人才需求预测,动态调整相关专业,适配行业发展。“十四五”以来,新增中医康复、理疗、中医护理等本科及中、高职类专业16个,培养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53名。二是发挥人才培育平台作用。建成5家中医住培基地、7家助理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建设市级中医药重点学科68个、各类中医药传承工作室174个,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三是健全师承及继续教育体系。印发《重庆市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师承教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市级师承项目4批,培养市级以上师承指导老师148名、继承人396名,建有国家、市级中医药传承工作室174个,2024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培训中医药人员233443人次。
(四)中医药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卫生技术医疗类专业中单独设立中医类别,在全市单独设立卫生技术中医药高级职称评委会。二是开展公立中医医院薪酬改革。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重庆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内部绩效分配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指导公立医院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内部绩效分配机制,鼓励公立中医医院在内部绩效分配中向中医药技术应用倾斜。三是优化中医药人才服务保障。加快建设“渝才荟”平台,2024年为符合条件的中医药领域人才共计发放新重庆人才卡1038张,提供线上服务158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育。一是依托市级人才专项,支持中医药相关单位“一人一策”大力引进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长江学者、岐黄学者等中医药领军人才。二是出台中医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专项举措,加强对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完善重庆市中医临床型、学术科研型高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二)持续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发展。一是加强与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沟通,力争尽快完成学位点平移工作。二是高标准建设重庆中医药学院,加快推进学校学科专业体系建设,支持学校开展中医药教学模式改革,优化“三类导师”制度,健全“三全育人”体系,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三是继续加大重庆中医药学院在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人才培养平台等方面的倾斜支持。
(三)不断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一是支持市内中医药有关高等院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中医药教育教学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校企协同育人,鼓励校企共同建设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和产业学院,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的有机衔接。三是不断提升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农村订单定向中医医学生培养质量。四是不断健全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体系,强化中西医结合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
(四)不断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与激励机制。一是优化中医医师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将掌握运用中医经典理论、运用中医诊疗手段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标准,建立健全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中药饮片处方比、中医治疗疑难危重病患者数量、中医非药物治疗法使用率等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二是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两个允许”,逐步提高公立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固定收入占比,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院在核定绩效薪酬时按规定予以倾斜,公立中医医院内部分配要鼓励使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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