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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78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函〔2024〕479号
民盟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我市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781号)收悉。经与市委编办、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重庆直辖以来,全市中医药取得跨越式发展,建成了较为健全的服务体系、科教支撑体系、产业体系和治理体系,为维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成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主旋律,我市先后出台《重庆市中医药条例》《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等系列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举措,以内涵建设为牵引,加快推动全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当前,市卫生健康委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以中医药三产融合创新发展、强化科技人才引领以及数字化、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运用等为切入点,全力谋划布局我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0781号提案系统分析了我市中医药发展面临的问题,从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制度创新、扩大中医药基层影响力、助推产业发展等4个方面提出了系列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宝贵意见,对我们谋划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思路和参考。
一、关于健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中医药管理改革相关工作。一是改革完善管理体制。2024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市中医管理局更名为市中医药管理局,仍在市卫生健康委挂牌,统筹加强中医药管理有关工作。与市级相对应,全市各区县中医药管理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承担。二是优化加强机构编制配置。本轮机构改革后,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增设中药事业发展处并增加行政编制,切实加强中医药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市政府成立市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市长担任第一召集人,专班下设中药材产业指导组,实行季、月、周分层分线调度机制,加大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力度,共同推动我市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总体上看,我市中医药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清晰、工作力量配备到位,形成了有机构承担职责、有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符合重庆实际。下一步,中医药管理工作重点是执行落实好“三定”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确保中医药管理和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组建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部门协同。二是成立市中医药发展中心,加强中医药发展工作支撑。市委编办将在日常工作中对该领域问题持续关注、跟踪评估。
二、关于加大制度创新的建议
(一)关于完善政策,化解“中医不姓中”问题的建议。一是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价评估方面。在历次调价工作中,我市均注重对中医类价格调整的政策倾斜。2017年取消药品加成时,调整中医针刺、中医灸法、中医推拿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9年取消耗材加成时,调整中医骨伤、中医肛肠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比其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幅度高出10个百分点,中医医疗服务项目调整幅度达到25%—45%。2021年,市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71号),建立了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和2023年,市医保局开展了医疗服务(含中医类服务)价格调价评估。按照调价评估结论,2024年将启动新一轮调价工作,降低设备物耗为主的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急救、护理、手术、中医等以技术劳务价值为主的项目价格,继续加大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支持力度。二是规范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方面。市医保局正在开展特需医疗服务项目情况调查,医疗服务项目范围以外非疾病治疗为目的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特需医疗服务范围的项目,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借鉴外省市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三是落实中医药诊治率与医保支付挂钩,纳入DRG付费清算倾斜支持方面。目前,我市按国家统一部署,正在加快推进DRG付费改革,将在完善DRG付费办法、分组和权重等政策制度基础上,根据中医药服务特点和中医优势病种探索完善中医特色病种分组办法,促进中医药服务供给,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四是推动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常态化方面。2019—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首批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2024年考核工作已启动并完成网络报名,429人通过现场确认进入资格审核,目前已完成区县初审公示。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按照年度计划完成考核任务,定期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二)关于加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支持力度的建议。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精神,我市已施行医疗机构根据中药制剂配制情况自主制定价格。二是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市药监局对我市辖区内医疗机构之间的制剂调剂使用申请,由原来一品种一批次在使用时提出,优化为可一次性提出多个品种的年度调剂使用计划,有效减少医疗机构申请次数,同时将审批时限缩短1/2,办事效率显著提高。市医保局按照国家赋予的医保药品调整权限,已将87个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中药制剂有47个。同时,我市医保支持医疗机构院内制剂调剂使用,对于已纳入我市医保报销的医疗机构制剂,在获得市药监局批准调剂其他医疗机构使用后,可在区县医保部门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药监局等部门将加大中药制剂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发布首批《重庆市优势中药制剂目录》,并围绕优势院内制剂组建一对一的研发转化团队。二是制定《重庆市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推动目录内制剂在全市范围调剂使用,不断完善我市医保支付范围。
(三)关于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慢病管理中的优势作用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正在开展中医“治未病”技术处方和规范项目的遴选工作,拟在全市总结凝练一批行之有效、易于推广的中医“治未病”技术处方和规范项目,并形成技术目录,建立项目库,分步骤有计划地将目录内的项目推广至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已遴选出11个建设项目,下一步将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三、关于扩大基层中医药影响力的建议
一是支持学术流派和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方面。已建成各类全国和市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46个、全国和市级中医药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6个,梳理并确认市域内学术流派30个。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持续推进中医药各类传承工作室建设,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传承和中医药学术流派发展。二是传承弘扬中医经典方面。在市中医院设立中医经典科,定期举办全市中医经典大赛,积极营造学经典用经典氛围。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支持重庆中医药学院按照教学需求设立经方学院,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立经典科,以学经典用经典为抓手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三是中医药文化场馆建设方面。已建成中医药博物馆3个、全国和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21个、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19个、中医药文化知识角90个。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大力支持重庆市中医药博物馆提档升级,支持中医药有关单位创建国家中医药文化主题园和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基础条件。
四、关于助推产业发展的建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委正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快制定《重庆市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将围绕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和“416”科技创新布局,谋划实施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5大行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通产业链条,着力构建现代化中医药产业体系。
(一)实施中药材种植业提质增效行动。一是以道地优势中药材为重点优化布局。打造“大巴山药谷”“武陵药都”“道地中药材示范带”,推动全市道地中药材产业集群协同发展。二是聚力打造“渝十味”。遴选发布“渝十味”道地优势中药材目录,建设百万亩级“渝十味”道地中药材战略储备基地,支持“渝十味”全产业链发展。三是推动规范化种植。创建一批“三品一标”和GAP标示基地。四是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建设中药材种质资源战略储备基地,建立完善多维种质资源保存体系。
(二)实施现代中药振兴发展行动。一是打造现代中药产业集群。推动重庆市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现代中医药产业科创基地、中新生命科技城·中医智谷等中医药产业集聚区建设。二是大力开展中药企业引育。大力引进全国中成药百强企业来渝布局,开展“一企一策”精准辅导与服务。三是培育“渝药”大品种。支持企业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推动藿香正气液、甘桔冰梅片、复方枣仁胶囊、还少胶囊等现有优势中成药大品种实施改良优化、挖掘新适应症新用途等二次开发。四是推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创新发展。分批遴选发布优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目录,构建“名医名方—中药制剂—中药新药”的中药创新发展路径。
(三)实施“中医药+”衍生产业拓展行动。一是加快布局药食同源新赛道。加快推动山银花、曲茎石斛等进入国家药食同源目录。开发一批以特色中药材为原料的“药食同源”产品,建设一批“药食同源”产业基地,打造“山银花露”“太极虫草”等系列爆款产品,加强特色药膳开发。二是研发“中医药+”衍生产品。加快以紫苏、天麻、木香、佛手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特医食品等研发应用。开展以中药提取物为有效成分的日用品、功能性化妆品、中医药美妆品等产品研发。三是推介“中医药+”康养文旅。支持南川区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石柱黄水、南川金佛山、城口亢谷、武隆仙女山等全国知名中医药康养文旅目的地。
(四)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一是强化人才引育。加大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组建高水平科技领军团队。建设一批市级中医药创新团队。二是完善科研体系。以重庆中医药学院为龙头整合全市优质资源,构建“1334+N”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支持中药资源、免疫性疾病诊治等领域创建全国重点实验室。三是开展有组织科研。聚焦重点渝产优势中药材,加强品种选育培育、高效种植(养殖)、高价值应用挖掘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感染性疾病、呼吸道疾病、重点慢性疾病和一老一小重点群体,大力培育中药新药。
(五)实施全链条服务优化行动。一是优化审评审批。构建中医药“研审联动”创新服务体系,实施“一品一策”指导帮扶机制。二是提升质量标准。持续修订完善重庆市中药材标准、重庆市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等,探索构建中药全产业链全流程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中药材生产过程“六统一”。三是拓展流通渠道。支持石柱、巫溪、秀山等中药材主产地建设道地药材产地交易中心,建设“渝中药”数字化交易平台。四是支撑临床应用。强化医保政策支持,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可溯源、GAP标示的渝产中药材和渝产中药饮片,推动实现中药材优质优价。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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