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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09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函〔2024〕406号
台盟市委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护理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0094号)收悉,感谢对重庆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不属于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我市全面启动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要求,将包括医疗照护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社会劳动者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以提升就业能力为目标,支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
一、关于所提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一是制定行业规范。为加强我市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2021年3月,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中医药管理局出台《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卫发〔2021〕11号),明确“委托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医疗护理员培训、考核的组织实施,统一培训教材的编撰,培训信息系统的开发、发放培训合格证书等。”2021年4月,“重庆市医疗护理员培训信息系统”“医疗护理员在线培训课程”《医疗护理员培训学习手册》(患者方向、老年人方向、孕产妇和新生儿方向)设计完成,实现“培训标准统一、形式多样、全程可追溯”的标准化培训管理模式。二是做好聘用管理。全市医疗护理员的使用,有医疗机构聘用和患者签约两种方式,医疗机构可以直接聘用医疗护理员,也可以与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由其派遣医疗护理员并进行管理,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管理职责和赔偿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医生开具陪住医嘱后,结合自身情况,自愿与医疗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或家政服务机构签订协议,聘用医疗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工作,医疗机构建立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员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医疗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并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
(二)关于加强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提高护理人员综合素质。一是加强能力培训。依托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医学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负责开展培训。理论培训采用线上方式开展,以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20课时,以老年、孕产妇和新生儿患者为服务对象的医疗护理员培训总时间不少于15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实操技能培训由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目前,全市有120多家培训机构在管理平台注册,共11000多人次医疗护理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且电子证书在线可查。二是制定地方标准。为推进全市医疗护理员服务规范,根据市市场监督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渝市监发〔2022〕40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医疗护理员技能等级评定规范》,包括普通患者、老年患者、孕产妇及新生儿三个方面内容,标准已正式印发。
(三)关于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明确规定,医疗护理员必须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对患者提供生活照护、辅助活动等服务,不能从事诊疗活动中专业技术相关操作。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医疗护理员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市场监管部门对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实施监管。目前,依托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体系,逐渐为市场参与者创造了一个可预测和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在充分调研患者需求的前提下,我市目前实行整体循环式小组制、管家服务制等医疗护理员服务模式,医疗护理员定科、定班作业,长期固定在科室内,并结合服务需求量及时补充配置人员满足患者服务需求。服务形式包含多对多、多对一、一对多等多种服务类型,分时段协同分工完成科室病患服务需求。
四、关于加强权益保障,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一是跨部门协作。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人力社保局积极筹措开展工作,将医疗护理员纳入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确定培训补贴标准。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人才。开展劳务派遣专项治理工作,指导医疗护理员所属劳务派遣单位规范开展经营活动,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各方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通过跨部门协作构建高效、协调和透明的政府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和期望。二是开展星级评价。为提升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打造高质量医疗护理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依托市职鉴所积极筹划,组织开展医疗护理员服务星级评价工作,对医疗护理员培训、持证、服务行为、服务动态、患者满意度、医疗机构评价、劳务公司管理等多维度数据进行采集,结合线上智能化数据分析、线下巡检评审的方式,对信息系统里注册的医疗护理员进行线上星级等级评定,评定结果动态显示于医疗护理员的数字工牌,实现对医疗护理员的数字化管理与评价,达到医疗护理员系统全方位接受社会查询与监督的目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促进医疗护理员市场规范发展。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重庆市定价目录》(渝发改规范〔2021〕15号),医疗护理员收费未纳入我市政府定价管理范围,医疗护理人员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确定。市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推动行业协会成立,拟以协会牵头,医疗机构、医疗护理员派遣机构等共同参与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医疗护理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文件,对市场行为进行必要引导和监督,促进市场良性竞争、合理收费,在保障医疗护理员收入的同时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二)加快医疗护理员地方标准落地。为不断提升医疗护理员服务质量,市卫生健康委将继续加强医疗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医疗护理员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积极推动《医疗护理员服务等级评定》标准落地,完善医疗护理员星级评价体系,健全考核机制,对医疗护理员的服务能力进行定期评估和反馈,加强对医疗护理员的继续教育引导,提升医疗护理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全市人民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加强医疗护理员职业宣传引导。市卫生健康委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护理员职业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医疗护理员的职业价值和社会贡献,提升社会对医疗护理员的职业认可和尊重。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医疗护理员行业,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培训机构和提供医疗护理员服务,形成多元化的医疗护理员人才培养和服务供给体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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