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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政协二次会议第035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10-25

渝卫函〔2024〕273号‍

钟远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第0354号)收悉。您的建议针对性强,对于优化医疗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资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重庆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会同市级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力度。制定完善《重庆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组织架构、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确保国家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制定完善《重庆市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建立决策层、协调层、执行层三级构架,完善信息收集通报、协调调度等工作机制。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4个项目区召开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推进会,及时收集、协调解决难点卡点问题,确保国家政策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二)完善市级专项政策,落实提级管理要求。对标国家政策要求和《重庆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政策清单》,市卫生健康委出台资质保障、人才发展、科研水平提升、学科专科建设、医疗服务能力提升、新闻宣传等6个方面19条措施予以细化支持。市医保局聚焦医保基金定向倾斜、医保基金预付、 DRG支付方式改革、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数字化改革应用能力、医保服务能力等6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具体支持举措,优先将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纳入改革范围。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实行医保市级统筹,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协议管理。对开展业务的区域医疗中心给予医保基金总额倾斜,如綦江区对“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设立在“綦江区人民医院”的院区医保总额进行单独保障,居民医保2175万元,职工医保1110万元。市药监局开辟绿色审批通道,简化申报资料,出台医疗机构制剂研发创新、配制能力建设、制剂转化升级、药物临床试验等4个方面10条具体措施。市人力社保局明确多形式招聘、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设置倾斜、顶尖高层次人才奖励、动态调整绩效薪酬等12条具体举措,进一步加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人才引进支持保障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新重庆人才服务有关制度支持范围,对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医疗人才支持以“绿色通道”形式招聘,实行“一事一议”“随到随办”。市科技局强化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出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医院需求征集、国家和市级科研项目指导申报、优先实施市级科研项目、联合开展科学研究、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创建等5个方面优先支持措施。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项目顺利进展。2022—2023年已争取到位中央资金7.5亿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2亿元支持4个国家区域中心建设(其中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中央预算内资金3亿元、市财政配套资金0.8亿元)。目前4个项目工程总体推进顺利,江苏省中医院重庆医院二期、武汉协和重庆医院已进入装修施工阶段;江苏省人民医院重庆医院已进入主体施工、局部封顶阶段,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医院已进入土石方基础施工阶段。4个项目工程预计2025—2026年将相继完工投入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从以下方面积极支持落实:

(一)加强统筹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台账,坚持每周跟进项目进度、每月向市政府报告情况、每2月召开一次现场会,及时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解决项目推进难点、堵点问题。督促指导相关区县(管委会)、依托医院、输出医院按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合作共建协议、项目五年发展规划、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要求,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二)加快项目建设。持续将4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并作为市级百项重点项目管理调度。督促相关区县(管委会)对照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强化要素保障,建立目标责任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建设工期,在保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争取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任务。通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多种渠道,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三)开展技术创新。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单位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庆市自然基金项目、人口健康重点专项和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和科卫联合中医药科研项目。支持申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和博士“直通车”等科研项目,用好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通过市级各类人才计划的实施,加快吸引聚集和培养国际一流医学人才。

(四)深化合作共建。支持依托医院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条件,为输出医院专家来院坐诊、引进医疗技术、开展科研活动等创造良好条件。协调输出医院落实主营责任,加快推进技术、品牌、管理平移,持续推进合作深度和广度,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满足群众对优质医疗服务的需求发挥重要作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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