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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1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渝卫答复函〔2026〕92号
王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重庆市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高质量建设的建议》(第1261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大数据发展局共同研究办理,统一急救调度体系、强化信息化赋能、深化学科资源整合事项已解决;设立医保专项基金事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统一急救调度体系事项
近年来,全市医疗应急网络不断完善,建成国家级突发传染病防控队伍1支、市级核辐射救治中心1个、急救培训基地13个,2025年高效处置突发事件42起、救治伤员445人。市卫生健康委开发上线“智慧急救”应用,并明确各区县依托医共体牵头医院建立区县域智慧急救平台,实现统一调度,我市医疗急救响应时间居西部前列。
二、关于强化信息化赋能事项
以全市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底座,协同构建“三医”数字化协同体系,横向打通医疗、医保、医药数据壁垒,纵向贯通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数据网络,建成“三医”专题数据库,实现数据一数一源、一采多用。通过数据共享赋能医检互认,支撑1233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认服务,惠及群众超百万人次、节约就医费用数亿元;依托数据智能支撑DRG/DIP医保支付改革与基金智能监管,助力医保精准控费、高效便民;协同推进药品追溯、电子处方流转、线上购药医保结算等应用,畅通医药供给与服务链条;打造“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等全国示范场景,推动办理时限大幅压缩,以数字化手段协助破解“三医”信息孤岛、服务不畅、监管不精等难题,构建“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新格局,助力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关于深化学科资源整合事项
一是以数字医共体建设为支撑,全面推进上下医疗资源整合,统筹建立医学影像、心电、检验、病理诊断和消毒供应中心“五大资源共享中心”,以及家医有约、云医、远诊会诊、智慧急救“四大平台”,全面推进区县域审方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提升全市域医疗卫生同质化水平。二是建立完善“市级—区县—镇街—社区(村居)”四级贯通的卫生人才“上聘下用”帮扶机制,在“县聘乡用”“乡聘村用”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推动“市聘县用”改革,即市级医疗机构按照不低于上年晋升副高级职务人数的40%比例,派出中级以上医生到区县级医疗机构帮扶工作,时间至少一年。改革以来,累计下派“县聘乡用”人员4322名、“市聘县用”人员372名。三是完善业务科室“上下联建”机制。推动市级、区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建业务科室,鼓励医共体牵头单位整合资源,推动肿瘤、儿科、心血管内科专科联盟。比如,重医附属儿童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科联盟,统一培养基层儿科医生。比如,实施中医专科赋能强基“十百千”行动计划,推动中医皮肤科、妇科、儿科、肛肠科、骨伤科等中医优势专科集群发展,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特色诊疗中心10个,打造特色鲜明、疗效确切的中医优势专科100个,建设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基层专科专病门诊1000个。
四、关于设立医保专项基金,减轻群众大病就医负担事项
设立医保专项基金,目前没有上位政策依据。2018年,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医疗共同体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的总额控制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医共体内部成员医疗机构实行同一险种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分配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预算分配额总和作为医共体支出预算总额;医共体成员单位均执行医疗保险总额预算下的总额控制付费预算分配、结算和考核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进行总额控制考核时,其支出预算分配额在医共体支出预算总额内,可由医共体牵头单位协调医共体成员单位对同一医疗保险险种、同一基金类型可实行调剂使用。
下一步,我们将以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建设为抓手,持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连续协同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从被动收治病人到主动健康服务转变,提高卫生健康服务效率,让居民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系统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显著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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