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6-06-16

渝卫答复函〔2026〕80号

何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年医学科建设的建议》(第1067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持续优化培训体系、加大老年医学科支持事项已采纳;国家重点专业学科建设规划、国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事项涉及国家机关职权,将向上级国家机关反映,积极推动建议事项落地见效。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老年医学科人才培养事项

(一)加强医学院校人才培养。市教委等部门积极布局老年医学相关专业,在高职、中职院校布局开设相关专业点209个,在重庆医科大学等本科高校开设相关专业点24个。

(二)加强在岗专业人才培养。市卫生健康委设置老年医学专科医师和老年护理专科护士培训基地,累计培养400余名专业人才。连续5年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培养骨干人才700余名。川渝两地连续两年联合举办川渝老年医疗护理技能大赛,以赛促练,共同推动两地老年医学队伍能力水平提升。依托紧密型医共体、老年医学联盟等形式,通过“传帮带”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老年医学人才。

(三)优化职称评审制度。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职称评审中将老年医学、老年护理作为内科及护理专业职称评审的专业方向,在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单设老年医学专业组,进一步畅通老年医学专业人才职称晋升通道。

关于您提出加强国家重点专业学科建设规划,该事项涉及教育部职权。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市教委向教育部积极争取在重庆设置老年医学国家重点学科,助推全市老年医学发展。

二、关于强化老年医学科发展事项

(一)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市卫生健康委出台《重庆市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5年版)》,明确将老年医学科设置情况作为三级医院评审前置条件,切实增强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动力,为老年医疗服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大学科建设支持力度。2025年遴选8个医院建设老年病临床诊疗中心和老年病专科护理临床诊疗中心,帮扶周边区县提升专病临床诊疗能力。2026年,市财政预算1000万元支持市十三院(市老年病医院)老年病学科建设发展,争取中央资金200万元支持巫山县老年医学科薄弱专科建设。

(三)推动科室规范化建设。2025年,市卫生健康委委托重医附一院等三家市级医院作为全市老年医学科建设指导单位,按照分片区指导原则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老年医学科实地指导和评价工作,以两年为周期实现区县全覆盖。截至2025年12月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设置比例90%以上,超过国家要求。

三、关于探索相适应的支付模式事项

(一)优化绩效评价政策。市人力社保局出台《重庆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渝人社〔2022〕355号)等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内部分配自主权,兼顾医院不同科室之间的平衡性。

(二)完善医保支付制度。2025年,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印发《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办法(2025版)》,DRG付费改革制度重点对老年患者就诊报销予以倾斜考虑。一是针对老年患者“多病共存”特点,对伴有并发症与合并症的DRG组赋予更高权重,解决老年患者“多病共存”的医保报销问题。二是针对费用极高病例、住院天数小于3天或大于60天的病例实行按项目付费政策,解决老年患者住院时间长、治疗费用高等问题。三是针对医疗机构申请符合特病单议政策的危急重症抢救患者、多学科联合诊疗等病例,实行按项目结算。四是将年龄作为考虑因素,部分DRG病组中将60岁以上老人病例进行单独分组,赋予更高权重,提高老年患者就医报销比例。

关于DRG核心分组方案,涉及国家医保局职权。市医保局将积极向国家医保局建议调整完善DRG核心分组方案,努力构建更加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医保政策制度。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