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
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4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答复函〔2026〕127号
李易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老龄化地区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的建议》(第0949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税务局共同研究办理,“支持万盛经开区医养结合产业发展、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的扶持、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事项”均已采纳。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万盛经开区是西部陆海新通道渝黔枢纽节点,我市南向开放重要门户,幅员面积566平方公里,区内有2个街道、8个镇,86个村(社区)。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及年度统计公报数据,万盛经开区户籍人口25.37万人,常住人口约22.64万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达29.28%,高于全国及全市平均水平,是老龄化问题突出的区县。近年来,万盛经开区通过统筹医疗与养老资源,积极探索“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模式,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到有品质、有温度的晚年生活。
一、关于“支持万盛经开区医养结合产业发展”事项
一是坚持规划引导。重庆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资源的共建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编制《重庆市社会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拟将“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推进。统筹各区县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各项工作。二是健全服务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健全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新建或改扩建社区(乡镇)医养中心。截至2025年底,全市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96家,医养床位4.6万张,社区医养中心30家。三是强化项目支持。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撬动作用,带动地方财政配套、社会资本投入,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十四五”期间,指导万盛经开区累计争取中央资金1480万元,支持区内11个医养项目建设,新增养老床位740张。
二、关于“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的扶持”事项
重庆市“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托育、教育、医疗等领域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财政、卫生健康、民政、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深入开展政策研究,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医养结合发展格局。
一是财税优惠政策。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设施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营利性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减半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二是补贴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万元的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0.5万元的建设补贴。
三、关于“加强医养结合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事项
一是加大院校培养。全市28所高职院校开设72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社区康复、康复治疗、健康管理等相关专业,62所中职开设73个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中医养生保健、中医康复技术、营养与保健等相关专业。二是强化专业培训。组织实施全国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累计培训6000余名医养结合服务人才;实施国家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累计培训医养结合机构医生、护士450余名。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大力推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四位一体培训模式,开展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抓好各项规划政策落地,在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对万盛经开区予以支持。同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医养结合项目作用,实现万盛经开区医养结合机构“零”的突破,提升人口老龄化地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归档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