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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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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答复函〔2026〕49号

俞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重庆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0014号)收悉。经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协调推动天然麝香使用许可等事项已解决。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推动天然麝香使用许可,打造高价值中药品种”事项

天然麝香是国家重点保护资源,对于提升安宫牛黄丸等重点特效药的药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市高度重视中药大品种的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天然麝香入药需按程序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在市药监局和市林业局的积极推动下,2024年7月,我市已向国家林草局正式报送《关于恳请批准我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含天然麝香成分中成药的请示》,全面汇报了我市林麝人工繁育基础以及桐君阁药厂等重点企业的生产需求与产业带动效益。目前,国家林草局按照《国家林业局 卫生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中医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麝、熊资源保护及其产品入药管理的通知》(林护发〔2004〕252号)相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暂未正式批复。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全力配合市林业局、市药监局,密切跟进国家林草局相关政策动态。待国家出台新的管理政策或放开准入,我们将积极主动协同相关部门,及时为桐君阁药厂等中医药骨干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和要素保障,争取早日获批天然麝香使用许可,做大做强我市高价值中成药单品。

二、关于“出台智慧共享中药房相关规范,推动业态良性发展”事项

智慧共享中药房是贯通中药全产业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重要新业态。一是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药监局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委托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提供中药饮片代煎、配送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对中药代煎、配送服务的基本流程和日常监管进行了基本规范。二是《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2026版)》要求,“医院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考察、选择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供应单位”。我们将充分吸纳上海、浙江等地经验,依情况修订完善相关规范文件,明晰权责边界,提升质量管控水平。医疗机构根据采购制度和实际情况,规范实施采购行为。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从机制完善和数字赋能两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持续完善行业规范。2026年3月26日,专题召集市内代煎配送企业和相关医疗机构代表座谈会,针对现行代煎配送管理办法在实际运行中存在的痛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我们将依情况适时修订完善相关文件。二是深化数字赋能全链条监管。我们将依托“数字中医药”建设工作,拟将全市智慧中药房代煎、配送信息全面接入“数字中医药”信息系统,实现从处方流转、饮片质控到调剂煎煮、物流配送的全流程追溯与数据统一管理,通过数字化手段,打破院企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业务过程数据可追溯,进一步明晰各方主体权责边界,提升群众中医药服务的获得感与便捷度。

三、关于“加强中药非遗系统性保护和商业化转化”事项

重庆传统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自2007年至今,全市共发布6批市级非遗名录,其中传统医药类非遗45项(含桐君阁传统中成药制作工艺文化等),已有4项成功升级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太极集团重庆桐君阁药厂等6家非遗保护单位已被命名“市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前期,市卫生健康委积极推荐桐君阁传统丸剂制作技艺等8项非遗纳入国家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并组织参展国际非遗大会,取得良好反响。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在政策支持、传承创新与商业转化上给予大力支持。一是构建活态传承与新型共建机制。鼓励和支持桐君阁、涪陵制药厂等非遗项目持有单位与公立医疗机构、高等院校共建“传统医药类非遗工作室”。通过探索合作共建机制,深入挖掘整理传统医药类非遗项目文史资料,梳理形成清晰的传承脉络,出版相关著作。加大传承人培养力度,培养理论功底扎实、诊疗技艺精湛的复合型传承人才队伍。二是积极推动大健康产品商业化转化。深度擦亮“渝见岐黄”文化IP,全方位宣传“渝十味”及道地优势中药材。大力拓展中医药大健康业态,鼓励企业跨界联合开发非遗新产品。支持桐君阁等重点企业开发大健康“爆款”产品及中药日化美妆衍生品,推动非遗产品走向大众消费市场。三是深化文旅融合拓展消费新场景。协同市文化旅游委等部门,发布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支持中医药文旅综合体建设,协同火锅节、渝超等本地大型活动,开展“中医药入境消费”试点,不断拓展中医药非遗的消费新场景,持续提升市场消费动力。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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