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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5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答复函〔2025〕90号
游洪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单独建立地产中成药医院使用考核指标的建议》(第0859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关注与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反映出当前地产中成药在医院使用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对推动我市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具有参考价值。
我市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的发展。2025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旨在培育具有竞争力的中成药大品种,推动全市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深入调研问题根源,从政策、执行等多维度着手,积极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
一、关于反映“部分地产中成药在市内许多医院以药占比为由被停药”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药占比”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国家规定的硬性考核指标。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明确提出“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至30%左右”的目标。这是首次在国家层面将药占比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硬性考核指标,旨在通过控制药品费用占比,优化医疗收入结构,减轻患者负担。2019年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9〕1号),对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基本药物配备、确保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及使用占比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启动的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药占比虽未直接列为监测指标,但其衍生指标(如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基本药物使用率等)被纳入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用药管理要求。2024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国家三级公立中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24版)》中“合理用药”指标对门诊患者基本药物处方占比、住院患者基本药物使用率、基本药物采购品种数占比进行了明确。
(二)我市积极优化医疗机构药品考核政策 。为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我市积极作为,2024年6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及合理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内将合理使用的国谈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药品品规限制等考核指标范围。
(三)部分地产中成药在市内部分医院被停用原因。一是医疗机构为了符合国家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要求医院基药使用品种占比达到≥35%,基药使用金额占比≥30%。部分医疗机构为实现基本药物配备使用占比指标达标,对用药目录进行优化调整,将部分未纳入基药目录的中成药进行限量或清退。二是医疗机构为了降低药品费用。医疗机构由于受医保总额限制和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影响,部分医疗机构结合临床用药实际,对本单位用药目录进行常规性调整和优化,对门诊使用量较大、医保报销受限、费用较高且性价比低的非基药中成药进行限量或清退。三是中成药和西药竞争加剧的结果。大批量西药集采后大幅降价,性价比提升,而中成药集采推进较慢,价格优势减弱,容易列为“消减”对象。国家推广标准化诊疗方案减少经验性用药,中成药因适应症宽泛,容易被判定为“非必要用药”。
二、关于反映“医疗主管部门放宽对医疗机构药品数量的限制”有关问题的回复
2024年6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及合理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的品规数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关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相关要求不再执行。如,目前某市级中医院药品品规数在1800种左右,已超过1500个品规。
三、关于反映“对我市地产中成药产品制定单独考核指标”有关问题的回复
(一)政策上积极支持。为促进重庆制造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较快增长,印发《深入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7年)》,着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迭代升级制造业产业结构,全力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
(二)积极调研论证。市卫生健康委围绕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地产中成药使用监督与评估机制,深入分析临床实际医疗数据,紧密结合行业发展需求,从政策合规、资源配置、执行难度等多维度论证其可行性与操作性。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我市地产中成药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地产中成药在临床上的正常合理使用,推动我市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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