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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4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答复函〔2025〕74号
汪传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重庆市大型医疗设备集中统一采购机制的建议》(第0640号)已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用设备集中带量采购的决策部署,宣传、督导和激励并举,扎实推进设备集采工作落地见效。目前,我委正以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进一步探索设备集采工作路径。
一是搭平台。建立市级和区级集采工作小组,搭建大型医用设备集采工作平台,具体负责设备集采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整体规划、协调和监督,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和预期目标,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区县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区域内项目使用单位,落实项目资金,协调医共体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监督项目实施过程并反馈问题和建议,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医共体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招采工作。
二是建机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依据,统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当前诊疗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科学编制采购计划,确保设备性能优越、价格合理;严格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优化采购流程,推行归并采购模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市场议价能力,同时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增强竞争活力;制定《重庆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集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工作方案》,规范预算编制、参数制定、采购方式、资金管理、验收审计等全流程管理,并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审计处参与方案制定,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有效防范风险,提升采购质效。
三是强监督。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财务处、医政处、审计处等职能处室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指导,确保集采项目平稳推进。
四是重咨询。组建涵盖10个专业领域的集采工作专家组,包括需求论证专家组、需求审查专家组、招标复核论证专家组、项目咨询专家组以及设备验收专家组共8000余人,专家全程参与集采过程,辅助决策。
二、取得的成效
在推进设备集采过程中,集采的优势也充分凸显。概括起来就是:公开质疑次数减少,采购价格显著下降,设备档次明显提高。已发布的CT设备招采,仅收到1例质疑,实际成交价格下降约30%,16排CT均升级到32排或40排档次,集采质效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实行集中采购是一项改变医疗行业格局的重要政策。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医疗卫生领域2024年设备更新工作的预通知》,全文最核心要点之一是“市级及以下设备更新原则上采用省级集中采购的方式,由省级相关部门立项审批、组织采购”。我委将以此次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为试验田,总结经验,逐步扩大集采范围,助力我市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建章立制。根据《重庆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集采招标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工作方案》起草制定《重庆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从采购范围与方式、采购程序、监督管理和支持政策与保障措施等环节指导我市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严格遵守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流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防止腐败行为发生,推动市场充分竞争。
二是集采平台建设。归并采购执行,分层级建立市级、区级和渝东南、渝东北县域大型医疗设备集采工作小组,分别统筹市级医疗机构、各自区所辖医疗机构和渝东南、渝东北县域集采工作,持续发挥部门集采规模效应,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采购市场话语权和整体议价能力,打破商家价格垄断,确保采购的设备性能优越、价格合理。
三是统筹集采数据。您关于“统筹用好区域大型医疗设备采购中心的交易数据”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市卫生健康委正在积极推动,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的交流发言中建议建立类似于医保医药的全国集采目录信息平台和数据库,省级集采可以从中查询相关设备基本资料、销售规模、销售价格等信息,打通省、市之间采购信息壁垒,做到设备采购信息公开透明。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以“数字重庆”“数字健康”建设为基础,打造好集采数据平台建设,研究制定采购评价细则,建立各类设备的同品种设备一致性评价标准,服务全市医疗设备集采活动。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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