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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关于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渝卫函〔2025〕258号
张先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的建议》(第108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议回复情况
(一)关于“均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资源布局,逐步改变目前全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主城区的现状”建议。“十四五”期间,我市新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8个,其中主城区外医疗机构新建3个,分别是重大附属三峡医院重症医学科(2020年)、神经内科(2022年),黔江中心医院肿瘤科(2024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遴选基于全市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水平,全市专科能力水平较高的医疗机构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内。为均衡资源布局,积极推进市级专科(专病)建设,并在规划设置上向主城区外倾斜,目前主城区外医疗机构占比超50%。市卫生健康委鼓励主城区外医疗机构参与市级专科(专病)建设,培育提升主城区外医疗机构专科服务能力,为主城区外医疗机构创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做前期准备。
(二)关于“根据区县转诊病人疾病谱前瞻性布局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科目,提前公布下一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指引各医疗机构提前筹备,推动相关专科均衡、高质量发展”建议。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年度工作安排,在接到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通知后,第一时间公布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2024年11月印发《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通知》,提前公布202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当前,“十五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还未发布,我市暂无法提前公布2026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计划。
(三)关于“对往年已开展过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评估的专科,可根据区域疾病谱实际情况,再次纳入建设计划(比如肿瘤科、普通外科、心血管外科等),保障政策连续性”建议。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相关工作的函》要求,按照“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原则,优先支持病理科、麻醉科、全科医学科、产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学科。除上述专科外,各省“十四五”期间已经支持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专科,2025年度原则上不再遴选支持。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向有具体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市新建肿瘤科3个,2025年不再遴选支持。心脏大血管外科、普通外科符合“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原则,已纳入2025年拟设立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申报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区县医疗机构专科能力。积极推进重庆市临床重点专科和重庆市专病临床诊疗中心建设,分区域设置区域专病临床诊疗中心,鼓励区县医疗机构积极参与市级专科(专病)建设,培育提升主城区外各三甲医疗机构专科能力建设水平,促进各区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域布局。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沟通,提前学习了解“十五五”期间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方向和思路,结合我市医疗资源布局,加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和专病诊疗中心的规划,提升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和可及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
(三)优化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设置。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建高地、补短板、强弱项”原则,结合我市医疗资源布局现状,在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前,持续开展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发展需求调研。结合全市各区县转诊病人疾病谱和建设意愿,合理设置重点专科建设项目,促进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均衡发展。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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