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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00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28

渝卫函〔2024〕134号

杨甲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建设的建议》(第0800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市卫生健康委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工作,维护社会大众心理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卫生健康委指导各区县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切实提升服务能力。通过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专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开展宣教,普及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知识。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提高认识。2023年世界精神卫生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以“促进儿童心理健康,共同守护美好未来”为主题,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市教委,策划开展专题访谈、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一系列宣传活动。同时,推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亲子关系、学习压力、孤独症等内容制作心理健康教育的科普短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视频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科普。

(二)关于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市政府办公厅出台《重庆市精神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要求实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健全行动、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强化行动。到2025年,基本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广泛参与、单位家庭尽责尽力”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全面建成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涵盖社会各个领域、融入社会治理各个方面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资源基本满足需求、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社会认知和群众主动就医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2023年底,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等多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完善心理援助服务平台等工作要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措施更加有力。

(三)在学校和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市卫生健康委积极联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活动,通过公益讲座、科普活动等多种形式,向未成年人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近三年累计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公益讲座百余场,覆盖上万人次。同时,积极在社区开展老年人抑郁、老年痴呆等疾病筛查工作。

(四)提高心理健康从业者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训,通过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持续提升精神卫生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

(五)加强心理健康的立法和政策。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的立法工作,成立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为提高立法质量,组织市精卫中心、重医附一院、重大附属三峡中心医院、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单位成立起草工作组和专家组,专班推进起草工作,并邀请市人大有关专委会、市司法局提前介入指导。2023年6月以来,完成初步起草工作后,邀请市人大法制工委、教科文卫委,市司法局进行3轮集中封闭改稿,形成《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送审稿文本,按照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全流程制定设计,针对心理咨询机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内容从立法层面进行全面制度设计。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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