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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1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6-28

渝卫函〔2024〕126号

何建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重庆国家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筑建医疗高地保障群众健康的建议》(第081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双中心”建设情况

(一)“双中心”建设标准发布情况。自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以来,已陆续发布神经、骨科、精神、传染病、心血管、呼吸、儿童、口腔、创伤、癌症、内分泌代谢病、重症、血液病、中西医结合、罕见病、检验(仅有国家医学中心标准)等16个专业类别的“双中心”建设标准。

(二)“双中心”批复设置情况。截至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已先后完成癌症、心血管、儿童、呼吸、创伤、老年、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口腔、神经、传染病、中西医结合、骨科、精神等13个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设置,以及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工作,分布在华北(北京)、东北(辽宁)、华东(上海、浙江)、中南(湖北、广东)、西南(重庆、四川)、西北(陕西)等6地区9省市的32家医院,已成为全国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先行者”。

二、重庆市“双中心”建设情况

(一)已落地的建设项目。2020年8月,由重医附属儿童医院为主体,联合四川大学附属华西第二医院,成为国家卫生健康委批准的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正在带动提高西南区域儿童医疗、教学、科研等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

(二)完成申报的委市共建项目。委市共建协议中包括13个专业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其中,我市已完成申报10个专业(神经、骨科、精神、传染病、心血管、呼吸、儿童、口腔、创伤、癌症),并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正在等待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最后评定。其余3个专业(综合、妇产、老年)因国家暂未发布建设标准,正在积极准备中。

(三)委市共建协议外的项目。2023年,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国家“双中心”建设标准的发布情况,在委市共建协议外,就基础条件较好的内分泌代谢病、重症2个专业类别,已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申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同时于2024年5月会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组织重医附一院和四川省人民医院联合申报国家检验医学中心。以上3个项目的申报材料均已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审核,正在等待评定。

三、关于建议的支持事项

(一)支持申报“双中心”。一是签署委市共建协议。2020年10月,重庆市人民政府与国家卫生健康委签署《国家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依托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部分市级高水平医院,共同创建创伤、骨科、精神、呼吸等专业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是推动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市卫生健康委印发《重庆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3—2027年)》,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支持重医附一院建设综合、老年、呼吸、骨科、内分泌代谢病、检验等专业类别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在西部省市形成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高地。

(二)支持人才引进。一是丰富引才方式。对全职引进医学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及团队,可采取“一人一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引进。从市外引进紧缺高层次卫生人才,用人单位相应岗位没有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使用特设岗位聘用,不受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二是鼓励高端人才自主招聘。支持、鼓励市属重点医疗卫生机构单独备案发布考核招聘公告,对所引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备案办理聘用手续。三是实施更有吸引力的薪酬分配体系。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依托医院和输出医院均纳入我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对于争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依托医院,作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倾斜,主要体现在绩效薪酬动态调整的控制增幅适度上浮。在内部薪酬分配上,赋予了完全的自主权。

(三)支持技术推广。一是强化规划引领。市科技局将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建设纳入《重庆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推动大数据智能化与卫生健康技术深度融合,围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创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重点实验室。二是深化科卫协同。市科技局与市卫生健康委强化部门协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形成“五动模式”,并将在“十四五”期间,就人才聚集、学科建设、技术创新、智慧医疗等方面深化科卫协同,支撑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三是抢抓战略机遇。将优先推荐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四是建设创新平台。聚焦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快布局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加快建设重庆IVD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四)加大医保支撑。2024年,市医保局印发进一步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与治理,从支持医保基金预算定向倾斜、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开展支付方式改革、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等6个方面,构建医疗保障事业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支持全市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高质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大对重医附一院的行业指导,在充分考虑区位布局和专科协同发展等因素基础上,给予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助力医院实现以内涵建设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以集约化为主的管理方式转型,以提高人才积极性为主的资源配置方式转化。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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