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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53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 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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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卫函〔2024〕285号

龚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以下简称“医疗集团”)改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建议》(第0531号)已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网格化布局建设医疗集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医疗集团建设工作,同年7月,指导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结合重庆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国家对医疗集团的决策部署,加快完善分级诊疗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工作方案》主要以构建责权协同新体系、资源协同新模式、业务协同新举措、分工合作新格局等四个方面为重点,持续建立治理新机制,明确网格化布局,落实责任共同体,在人员、财务、药品耗材、检查检验、临床服务、急诊急救、质量管理等七个方面建立一体化管理模式,实现资源下沉、分级诊疗以及服务整体性和同质化,并完善政府投入方式、人事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等机制。按照以上改革思路,我市遴选了涪陵区、巴南区、两江新区作为医疗集团改革国家试点区,永川区、大足区、璧山区作为市级试点区,现各区均已出台实施方案,组建医疗集团11个。由于试点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目前还存在顶层制度设计不完善、分级诊疗举措不健全、信息化支撑不足、“医防融合”意识不强、医保配套政策未跟进、评价考核体系缺乏等不同程度的问题需要解决。

二、 下一步工作计划

近期,市委改革办将牵头并组织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等有关部门,拟定出台《重庆市“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专项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医疗集团若干改革举措被纳入行动方案推进。当前,市卫生健康委也正密集调研医疗集团改革相关工作,拟定并于近期印发《重庆市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改革考核评价方案》,指导督促试点区县抓好以下工作的落实。

(一)完善医疗集团顶层制度设计。

加强党对医疗集团改革的全面领导,推动成立由区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主任,卫生健康、发展改革、财政、医保、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牵头医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集团管委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统筹医疗集团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管理、队伍建设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完善医疗集团改革监督制度,条件成熟的区可成立由人大、政协、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和社会人士组成的监事会,监督集团重大事项决策和落实。引导市级大型三甲综合医院与区内医疗机构共同组建医疗集团,实现业务融合、技术融合,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二)完善医疗集团财政投入机制。

一是督促区县落实财政投入责任。按照当地发展建设规划,落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责任,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二是鼓励创新财政补助方式。指导医疗集团改革区充分借鉴县域医共体模式,统筹各级各类资金,探索建立资金池,支持医疗集团内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能力提升。市财政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予以支持。三是加大公共卫生财政投入。积极落实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责任,持续加大投入,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供资金保障。

(三)落实分级诊疗若干改革举措。

一是明确成员单位功能定位。牵头医院重点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二级医院提供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服务,并结合自身专科特色优势,提供相关专科的疑难杂症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提供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与康复服务,并结合自身实力不断扩大常见病和慢性病诊疗范围。二是完善集团内双向转诊机制。集团内牵头医院负责制定上下转诊的具体标准、规范和转诊的流程,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逐步实现有序合理转诊。三是建立急诊急救“六大中心”。集团牵头医院积极做好胸痛、卒中、创伤、咯血、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重症患者救治,提供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服务。四是完善检查检验一体化服务。集团内共建共享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病理诊断“四大中心”,推进集团内“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基层治疗”模式。五是共建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结合基层的实际需求,集团内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组建专科门诊和联合病房,二级以上医院通过派遣人员、远程指导等形式,统一管理门诊和病房业务,实现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同质化。六是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依托集团牵头医院综合优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急需的“神经、心血管、呼吸、消化、老年、儿童、中医、皮肤、康复”等专业,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持续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七是建立网格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引导集团内二三级医院各专科与基层全科医生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分社区网格提供综合连续的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首诊率。

(四)加强集团统一信息化建设。

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和牵头医院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以最集约的方式开发集团一体化信息系统,供集团内成员单位统一使用,共享一个数据中心。不同医疗机构的相同业务数据存放在同一个数据库,同一张表、同一朵云,通过医疗机构ID号进行区分。实现成员单位之间医疗信息互联互通,方便开展远程医嘱、会诊、影像、心电、检查检验、病理、药学服务等医疗服务,为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提供强大支撑。

(五)改革医保基金支付管理方式。

一是推进按人头打包付费政策。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实行总额预付、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医疗集团业务收入。二是建立医保资金向基层倾斜政策。适度提高参保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优先到基层首诊。职工医保参保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7%、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居民医保一档参保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二档参保患者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资金额度进行适度倾斜,逐步提高基层诊疗量占比和医保基金支付量占比。

(六)推进集团内医防融合发展。

一是完善医防协同机制。集团内牵头医院负总责,推动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实现医疗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在人员、信息、资源、服务等方面的协同,做到防治服务并重。探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派遣疾控监督员参与医疗集团工作。建立社区疾病预防控制片区责任制,完善网格化的基层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疾病预防。以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管理为主要内容,优化公共卫生服务,对孕产妇、婴幼儿、学生、职业人群和老年人等开展针对性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服务。探索利用医保资金开展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如开展重点人群23价肺炎疫苗全面接种,开展重点人群的多癌早筛等项目。

(七)建立符合改革目标的绩效考核体系。

一是建立医疗集团外部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基层首诊机制(基层诊疗量占比、牵头医院门诊和住院床位下沉比例、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履约满意度)、双向转诊机制(上转患者占比、下转患者增幅)、急慢分治(牵头医院三四级手术占比、CMI值)、上下联动机制(电子病历连续记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医疗质量指数)、保障机制(医保基金基层支付量占比、医保考核结果、人员经费占比、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满意度评价(患者满意度、医务人员满意度)。建立服务效能运行监测指标,包括网格首诊率、慢病管理率、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增幅、医保资金网格内支出率、基层单位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数量、基层医务人员培训后返回原单位独立开展工作占比等。二是加强集团外部考核结果应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考核结果与政府对集团的财政投入、医保总额核定和结余留用以及各医疗机构领导班子考核、薪酬总额核定等紧密挂钩,实现“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角色转变。三是建立医疗集团内部绩效考核办法。推动集团内各成员单位落实功能定位,形成服务合力,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实现医疗资源更加合理高效的利用,不断提升群众卫生健康水平。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主办: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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