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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4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4-16

渝卫函〔2024〕300号

陈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医闹”的管控和惩治力度助力平安医院建设的建议》(第0948号)收悉。经与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全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成员单位,将“网络医闹”管控和惩治作为“平安医院”建设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开展网络监测研判、加强医疗投诉管理,持续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全力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执业安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重庆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指导各区县同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格局,全面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层级化管理责任,共同预防处置医疗纠纷,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部门联动,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医院管理体系、安防建设、风险分担机制等内容,全面加强医院安全秩序管理,坚决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三)制定创建标准,提升“平安医院”建设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平安办(市委政法委),制定《重庆市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重庆市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评分标准》等规范,重医附一院、云阳县人民医院等67家医疗机构获评重庆市首批“平安医院”称号。通过创建评比,进一步提升全市平安医院创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引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平安医院管理水平。

(四)加强监测研判,营造和谐舆论环境。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依托全市舆情监测三级体系,将“网络医闹”作为卫生健康领域重点关注舆情,利用专业网络技术手段,设立专项敏感词,开展7×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全方位多渠道对“网络医闹”相关舆情进行摸排,重点加强对网络媒体、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开展舆情巡查监测,对网民和媒体发布涉医突发事件和网民利用互联网实施医闹炒作、挑起医患矛盾、对医务人员实施网暴等情况,及时发现、依法处置,营造和谐清朗的舆论环境。

(五)加强医调委建设,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重庆银保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医调委建设,充分发挥医调委在医疗纠纷化解中“主渠道”作用。同时,进一步巩固医疗责任险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覆盖,积极引导和推进医责险在基层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的覆盖,为持续推进全市“平安医院”建设提供保障。

(六)加强投诉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定期召开安全形势研判会,重点关注信访案件、纠纷积案化解处置、涉医违法犯罪案件等敏感内容,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定期通报全市医疗纠纷投诉情况,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贯彻落实投诉处理“十应当”要求,严格执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规定,压实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疗纠纷管理的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好《关于印发“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托市“平安医院”建设小组,协同市委网信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加强部门间的衔接配合,完善“网络医闹”舆情调控管控相关制度机制。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加大网络普法力度,加强网络医闹相关舆情监测、研判、应对等工作,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市“平安医院”建设工作。

(二)加强纠纷投诉处置。督促区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接待处理“十应当”》要求,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深化纠纷投诉处置首诉负责制,规范处理投诉。联合公安、信访、医调委等部门,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升医疗纠纷处置法治化水平,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三)加强安全秩序管理。会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秩序管理,以提高预警防范、风险控制和先期处置为重点,提高医疗机构人防、物防、技防和安检工作能力,快速提升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水平,针对性加强防范应对,筑牢安全防范屏障,坚决维护好正常医疗秩序。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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