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专题专栏>法治建设 > 每周一法

【每周一法】·2025年第12期(总第335期) 《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

日期:2025-03-28

《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中关于精神障碍诊断与治疗的部分规定。

【相关法条】《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十七条  除个人自行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民政、妇联、残联、医疗机构等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建议和帮助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自行前往或者由其近亲属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受到虐待、遗弃、性侵害、被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提供保护和帮助。

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帮助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断。

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其近亲属、所在学校或者单位、当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的,应当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所在学校或者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送诊的,应当通知其近亲属。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接到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不得拒绝为其作出诊断。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导航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