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中关于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维护与增进专章的部分规定。
【相关法条】《重庆市精神卫生条例》 第二十四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协助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监测、评估,为教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教育培训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以及科研机构研究未成年人心理行为问题的心理、物理、药物、艺术等特色治疗方式。
第二十五条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发现未成年人无监护人陪同进行精神障碍诊断的,依法通知其监护人到院陪同就诊。发现未成年人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可以通知公安机关协助就医。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